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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关于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8/8/31 11:35:44   点击数:2230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校人才培养需求,支持更多教师出国研修,扩大选派规模,提升教学水平与语言能力,特别是支持部分学院统筹安排教师出国研修教学法等培养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完成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工作的基础上,在学校年度计划及预算外,再次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行联系派出人员

1.申请人推荐人选条件、申报材料的要求及评审录取方式与第一批一致,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075)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或查看学校第一批选派工作的相关通知。

2、工作安排

(1)各单位须于2018年9月6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fdczh@swjtu.edu.cn。

(2)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于2018年9月7日前确定初审入选人员并公示。

(3)各单位统一组织初审入选人员于2018年9月10日至1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在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fdczh@swjtu.edu.cn。

(4)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确保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相一致和真实有效,并整理提交材料。

3.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请确保推荐人选可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二、关于经费的说明

本次选派工作,由于是在学校选派计划及预算外开展的工作项目,因此,除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部分外,其余经费均由学院与个人承担。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  金雁  

联系电话:66367141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8月31日

附件材料-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