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师发展工作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支撑作用,推动教师发展工作可持续开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现面向全校教学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及优秀教师组成教师发展师团队。教师发展师工作职责和选聘条件如下:
一、工作职责
1. 组织项目开展,促进教师发展。针对不同学科、不同职业阶段教师发展需求,担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学术、课程思政等教师发展专题的研究、开发和主讲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发展研讨交流,引导教师适时更新教学理念、深入教改教研,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2. 发挥带头作用,担当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学校及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发展活动、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及教师教学咨询服务,促进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的传播应用,激励带动新教师快速融入,促进教师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
3. 贡献智库力量,推进教学改革。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政策和改革发展趋势,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进行系统调研,研究改革与发展问题,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咨询与指导性建议。
4. 推进课程思政,探索方法路径。探索学校“大党建”“大思政”框架下的人才培养新范式,准确把握各专业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给出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的方法建议。总结课程思政建设创新模式,推动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凝练实践成果,带动模式创新。总结凝练教师发展工作实践成果,编制教师发展师工作手册并不断丰富内涵,创新教师发展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校内外示范辐射作用。
二、选聘条件
1. 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致力于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学生正确人生观,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从事一线教学和教师发展研究,热心教学改革,有教学专长,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优秀;原则上应担任专任教师五年以上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4. 具有志愿服务精神,有时间精力承担教师发展工作。
5. 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且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组织管理
1. 选聘坚持民主公开原则,个人自愿申请和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2. 教师发展师聘期三年,发展师队伍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践不断充实。
3. 每位教师发展师每年至少参加4次学校教师发展活动。根据研究兴趣和专长,分组研究不同教学法,每组需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师发展活动。
4.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发展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保障支持
1. 学校建立教师发展师师资库,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支持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学校每年组织教师发展师参与国内外先进发展项目,鼓励支持教师发展师通过学习申请,取得相应培训资质证书。鼓励发展师撰写教师发展相关报告和论文,积极投稿研讨会交流分享。
3.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将协同校内相关部门,为教师发展师开展工作和研究提供大力支持。
请有意向的老师于10月18日(周一)前,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发展师申请表》,并发送至以下邮箱。
联系电话:66367249
联系邮箱:fdcpx@swjtu.edu.cn
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28
欢迎各学院积极推荐,欢迎各位老师为教师发展工作贡献光热。
附件:
西南交大教师发展师申请表.docx
西南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