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文件,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由教务处(含学生评价)、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所在学院三部分构成,其中,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同行专家采用随机随堂听课等方式,对教师所授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该评分占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价总成绩的30%。文件中还规定,“申请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的人员,长期承担研究生公共课(思政和英语)在基本业务条件中可等同为为本科生上课。”“‘先聘后评’人员自到校工作之日起3年内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资历和教学条件不作要求”。
请计划参加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的教师,向教工部如实提交本学期所承担的本科课程或研究生公共课授课信息。下面将根据参评教师是否在学校及是否有课等情况,做出如下要求:
1. 本学期有课的老师
将采取同行专家随机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价。
2020年9月9日(周三)中午12:00前,登录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JZ6h/或扫描下列二维码填写提交“参加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职称评审教师秋季学期授课信息表”,并将所授课程的执行大纲,以“学院+教师+课程名称+执行大纲”格式命名,发送至fdcpx@swjtu.edu.cn。未提交执行大纲将会影响教学评分,请各位老师知悉。
若临时调课,请提前告知教工部。
2. 本学期无本科课程或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的老师
将采取参评教师集中授课,专家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2020年9月9日(周三)前登录上述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在表格中标注无课情况。
3. 尚在国外的老师
将采取专家在线听课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2020年9月9日(周三)前登录上述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在表格中标注您在国外,我们将通过邮件通知在线授课评价具体事项。
教学评价成绩对参评同一职称三年有效。2017年—2019年已参评的老师,只需提交您的基础信息,在课程信息处填写“**年已参评”,我们将直接使用往年分数。若因不满之前分数,希望重新参加评价,请备注“申请再次参评”。
曾参加第八届、第九届校级教学竞赛或近三年教育部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的老师,可免于此项评价,但仍需提交姓名、学院等基础信息。
联系电话:66367249
邮箱地址:fdcpx@swjtu.edu.cn
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28
特此通知
附件: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教学评价相关要求请参见附件1).doc
西南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教务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