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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管理】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思政科     日期:2023-03-31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33号)安排,现将学校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师资格证。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以下简称“认定中心”)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以及挂靠单位的人员、兼职教师等的申请。

二、报名方式

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可参考阅读申请人用户手册(附件1),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超过系统报名开放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以往网报过没有通过的,应重新报名。

三、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即日—42418:00

四、申请人材料清单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按以下清单标号顺序将材料纸质版提交给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员。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照片用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底版,本人在相片背面需写明学校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并用透明套包裹,以免污损。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l 请网报时将确认点选择“西南交通大学”。

l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用A4纸打印该表(注意排版,1页打完)。

3、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一份

l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l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提交学历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l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l 报名方式:在四川省测试的,关注“成都教育人才”公众号,每月23日,根据公众号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从参加考试到收到证书有一定周期,需提前准备)。

l 本次申请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测试,但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第3项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或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020年及以后参培的教师可登录:http://pxglxt.sicnu.edu.cn下载电子版并打印,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附件3,检查表需自行A3双面打印)

l 体检表上所列各个项目均需检查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并由体检医院盖章。

l 因怀孕无法进行胸部X光检测的,需附相关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的彩色复印件。按照申报要求,处于备孕阶段的,不可免胸部X光检测。

l 体检结果有效期1年(至交材料时间为准)。本次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4A4双面打印成1张)

l 《审查表》中打分专家人数为必须奇数(5人或7人),测试项目6个分项比例自定,专家评分汇总、试讲总平均分、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四项均换算为百分制,学科评议组栏需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l 申请人为辅导员的,由本人填写《审查表》“试讲内容”之前的基本信息。已在申请当年通过形势与政策课试讲或者目前处于连续开课状态的,可免再次试讲,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核实后进行评价;尚未试讲或已试讲但未通过的,均需重新进行试讲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l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l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但应提交教育类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8、学校签署合同复印件一份

l 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协议或入编文件或其他证明在编的相关材料。

l 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申请时合同时间已过期的,需提供新签合同复印件。

9、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一份

l 需提供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起止时间为:202211- 20234月。可参考附件5

l 参保省社保的在“四川人社”app中办理下载,参保市社保的在“天府市民云”app中办理下载。

102017年之后入职的教师需达到学校“立德树人,做‘四有’好老师”专题教育的结业要求,该项由教工部负责核实,本人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五、需补办或换发证书的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6A4打印一式两份),贴1寸近期白底证件照

3、另提供1寸近期白底证件照1张(办新证用)

4、《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复印件(该表同第四点中的材料2,为申请教师资格证成功后,加盖有省教育厅鲜章的原件,一般由个人或人事档案保存)

如《教师资格证申请表》遗失的,可通过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证书验真,并提供带网址的有效页面截图。

六、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信息汇总工作。

1)为方便开展体检工作,请各单位于410日(周一)12:00,将本单位拟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名单信息(单位+姓名+工号+手机号)汇总后,先行发送Excel电子版至教工部邮箱fdcjszgz@163.com

2)各单位对申报所需材料中第2-5项和需补办材料的第14项进行验真,注明“与原件内容相符”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请各单位于510(周三)12:00前,严格按照材料编号顺序,收齐并报送本单位全套申报材料。同时,汇总本单位申请人(不含补办)信息,发送《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Word电子版至教工部邮箱fdcjszgz@163.com

2 因认定中心在统一申报时间段受理补办,需申请补办的教师,需与当年新办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一同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萱 崔健

电话:028-6636724866367659

邮箱:fdcjszgz@163.com

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3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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