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学校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审查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品德综合考察工作规程(试行)》(2018年7月13日发布于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通过人才引进、师资补充、辅导员公开招聘等方式来校工作的拟入职教师。
二、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品德学风、遵纪守法、社会服务等方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各方面。
(一)政治表现。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品德学风。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公开场合和网络渠道无不良言论,不信谣、不传谣。
(四)社会服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正确义利观。
三、考察方式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结合,系统地开展综合考察工作。
(一)拟入职教师本人就相关审查内容作出的书面个人总结;
(二)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就相关审查内容出具的政审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把握);
(三)应聘简历;
(四)面试及交流谈话情况;
(五)以“人才引进”方式来校工作的,两位推荐专家在“人才引进申请表”的“专家推荐意见”栏中,需包含对被推荐人就思想政治表现相关内容的个人意见;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四、考察程序
(一)相关单位在招聘公告时,明确对审查依据材料的相关要求;
(二)拟聘单位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品德综合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附件),根据现有的相关材料,给出考察方式、意见和结论,随相关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拟入职的辅导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党委学生工作部配合提供书面个人总结、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等相关材料。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复核相关材料、给出结论并反馈,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五、考察结论
(一)考察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需在《考察表》的相应栏中指出存在的问题。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品德综合考察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