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集中培训阶段有关事宜的通知》(川高师训[2020]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四川省今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来校工作(含已到校工作尚未培训)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具有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或已在其他单位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模式
按照四川省新一轮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相关要求,为准确把握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提高高校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通知》([2018]368号)要求,培训模式为“集中培训+线上学习+返岗教研”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时间为半年。(混合型培训安排详询集中培训期间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
三、集中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20天。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对新冠疫情的防控要求,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今年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相关内容和考核任务均在线上完成,2020年9月19日正式行课,集中培训教学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
1.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学员报名指南》(附件1)中的操作步骤后,规范、准确地完成信息填写并提交。
(1)教师网报起止时间:即日起—9月8日;
(2)学校网上审核及反馈时间截止9月9日,报名教师务必在此期间注意网上后台学校审核反馈情况,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学校提交时间为9月10日。
2.未经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的学员不能取得2020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培学籍,无法参加后续培训。
3.辅导员可选的专业仅可选:思想政治教育。
五、培训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要求,收取集中培训阶段培训费135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和线上学习费用)。上述费用由学校统一转账。
因缺勤、各环节考核未合格等个人原因无法结业且申请重新报名参训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或本人自理,学校不再二次承担相关费用。
六、培训有关事项
1.因现采用混合型培训模式,本人要确定能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期间的各项纪律,并完成培训结业三个阶段的各项要求,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将在集中培训之后发布2020年“线上学习和返岗教研”的通知。
2.按照教育部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均需通过教学能力测评,所有参训学员须在培训开始前准备一份主讲课程教案(时间45分钟),培训开始后按课程计划时间要求提交给班导师。
3.按照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要求,2020年不集中现场培训,住宿一栏统一选“不安排”;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不盖公章、不用提交,统一线上确认是否参加培训。
4.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准备正装一套,在正式试讲时使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健
联系电话:028-66367659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0年9月1日
附件1:学员报名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