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下发教师司函〔2023〕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时间:2023年6月12日—7月5日。
二、学习对象
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注册学习。
三、 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 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 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 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四、 学习方式及认定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基础教育学段教师还可通过“智慧中小学”APP进行学习。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做学习要求。
五、 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学习。本次专题学习将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此外,本次专题学习的组织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各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工作考核要求。
(二)做好支持服务。 各单位发挥研修管理作用,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三)做好工作统筹及总结。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学习开展情况以总结报告形式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稿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一起发送至:fdcpx@swjtu.edu.cn。
总结报告参考框架如下:
1. 专题学习工作组织情况
2. 教师参与专题学习情况
3. 专题学习收获和效果
4. 对通过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建议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唐老师,工作电话:66367249
2.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相关联系电话:
(1)高等教育教师研修管理员咨询电话:010-69259486
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
(2)基础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980910
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