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第二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1月10日9点至15点报到,15点后计算机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教师报到,请参训教师合理安排时间)。培训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报到地点:狮子山校区体育馆。
二、培训报名:审核通过的学员于12月1日至12月5日之间下载《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由单位收齐后,于12月7日前交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到人事处盖章(无盖章不能报到),学员登记表由学员本人在省师资培训中心报到时交班导师。
三、培训费用:按照川师干院1号文件要求,收取培训费990元/人(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130元/人。上述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转账。
四、培训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要确定报名者能按时参加培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部分学院已经提交登记表可不再重复提交。已在系统中申请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务必在11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至教师发展中心(犀浦校区综合楼428)。
2、根据通知要求,参训学员住宿由四川师范大学统一安排,不集中住宿者,本人务必在11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至教师发展中心(犀浦校区综合楼428),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审核同意后出具书面手续报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备案。
3、参训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4、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5、乘车路线:交大西门公交车站56路直达。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6年11月17日
培训文件